八月业务标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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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业务标准学习
东航云南分公司客舱服务部
业务标准类通告
2011年第(108)
关于下发《机组餐管理规定》的通知
乘务各部:
为进一步规范机组餐配备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机组餐按质按量配送上机,减少浪费,加强成本控制,按照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现将《机组餐管理规定》下发乘务各部,请遵照执行。
附后:《机组餐管理规定》
附:
机组餐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机组餐配备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机组餐按质按量配送上机,减少浪费,加强成本控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机组餐配备、标准的制定及费用结算等日常管理。
3、职责
3.1服务质量管理部(以下简称“服管部”):负责制定并下发机组餐配备标准和计划;负责外站机组餐费用的审核;负责机组餐餐食质量的监管。
3.2飞行部:负责草拟本、外站机组餐配备计划报服管部;负责配备本站机组餐;负责监控配备质量。
3.3财务部:根据配餐计划和标准核定配餐数量和飞行部可报销的原材料成本总额。
3. 4客舱部:根据配餐计划标准负责清点、签收、确认餐食的数量及质量。
3.5外站各配餐公司:负责机组餐配送。
4、机组餐配备标准
4.1本站机组餐配备标准
4.1.1中午11:00(含)以后在昆明起飞,晚上17:00(含)以后在昆明起飞,且仍执行航班任务无外站配餐的机组,由飞行部负责配送机组正餐。22:00以后起飞的航班及正常航班延误至22:00以后在起飞的夜航,由飞行部负责配备机组正餐。
4.1.2在飞行部等待执行中午11:30---13:00,下午17:30—19:00 航班任务的机组在飞行部用机组餐后飞行。中午11:00以后到达昆明,下午17:00以后到达昆明且无外站配餐的机组回飞行部用机组餐。
4.1.3因航班临时调整、延误或遇有执行特殊、紧急任务航班的机组,由飞行部调度部适时负责通知配(用)机组正餐。
4.1.4晚上23:00(含)以后,仍在执行航班任务的机组,由飞行部从昆明出发段配送机组点心餐。
4.1.5飞行时间超过4小时的航班,除配备机组正餐外另加配机组点心餐。
4.2 外站机组餐配备标准
4.2.1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用餐时间段,仍在执行航班任务的机组,均由起飞或落地站点的配餐公司配备机组正餐。
4.2.2不在以上供餐时段且飞行时间超过4小时的航班,由外站各配餐公司配备机组正餐。
4.2.3因航班临时调整、延误或遇有执行特殊、紧急任务航班的机组,由飞行部膳食部负责临时联系外站各配餐公司配备机组正餐。
4.2.4部分在外站配餐的航班,若机组有需求,可在无旅客配餐点的站点
配餐,如昆明宜宾-北京-宜宾昆明航班、昆明-科伦坡-马累(机组在宜宾、
马累配餐)等。
5、工作程序
5.1飞行部每周根据市场部发布的航班运力计划草拟机组餐配备计划报服管部审核。
5.2经服管部审核同意的本站配餐计划由飞行部按照配餐计划配备机组餐;外站配餐计划由服管部随同旅客餐配餐计划下发飞行部、客舱部等相关部门以及需要提供配餐服务的各配餐公司执行。
5.3外站各配餐公司根据服管部下发的配餐计划标准,负责机组餐食配送。
5.4机组餐由执行航班的乘务组负责验收,每次验收时应核对餐食的餐别、质量、数量,验收合格方可签收,发现问题应及时要求飞行部配餐部门或外站配餐公司进行现场处理,并将问题及时反馈飞行部或服管部。
5.5服管部机供品餐食管理室对本站机组餐每月不少于二次抽查;对外站配餐公司配备的机组餐每月不少于一次抽查,两年内覆盖所有外站配餐公司。
6、机组餐费用审核
6.1本站机组餐费用由财务部根据配餐计划和标准,核定配餐数量和飞行部可报销的原材料成本总额。报销凭证及手续执行公司有关规定。
6.2外站机组餐费用由服管部审核结算单据,财务部按流程付款。
7、其他
7.1本规定自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7.2本规定由服管部负责解释
业务标准类通告
2011年第(108)
关于下发《机组餐管理规定》的通知
乘务各部:
为进一步规范机组餐配备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机组餐按质按量配送上机,减少浪费,加强成本控制,按照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现将《机组餐管理规定》下发乘务各部,请遵照执行。
附后:《机组餐管理规定》
附:
机组餐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机组餐配备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机组餐按质按量配送上机,减少浪费,加强成本控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机组餐配备、标准的制定及费用结算等日常管理。
3、职责
3.1服务质量管理部(以下简称“服管部”):负责制定并下发机组餐配备标准和计划;负责外站机组餐费用的审核;负责机组餐餐食质量的监管。
3.2飞行部:负责草拟本、外站机组餐配备计划报服管部;负责配备本站机组餐;负责监控配备质量。
3.3财务部:根据配餐计划和标准核定配餐数量和飞行部可报销的原材料成本总额。
3. 4客舱部:根据配餐计划标准负责清点、签收、确认餐食的数量及质量。
3.5外站各配餐公司:负责机组餐配送。
4、机组餐配备标准
4.1本站机组餐配备标准
4.1.1中午11:00(含)以后在昆明起飞,晚上17:00(含)以后在昆明起飞,且仍执行航班任务无外站配餐的机组,由飞行部负责配送机组正餐。22:00以后起飞的航班及正常航班延误至22:00以后在起飞的夜航,由飞行部负责配备机组正餐。
4.1.2在飞行部等待执行中午11:30---13:00,下午17:30—19:00 航班任务的机组在飞行部用机组餐后飞行。中午11:00以后到达昆明,下午17:00以后到达昆明且无外站配餐的机组回飞行部用机组餐。
4.1.3因航班临时调整、延误或遇有执行特殊、紧急任务航班的机组,由飞行部调度部适时负责通知配(用)机组正餐。
4.1.4晚上23:00(含)以后,仍在执行航班任务的机组,由飞行部从昆明出发段配送机组点心餐。
4.1.5飞行时间超过4小时的航班,除配备机组正餐外另加配机组点心餐。
4.2 外站机组餐配备标准
4.2.1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用餐时间段,仍在执行航班任务的机组,均由起飞或落地站点的配餐公司配备机组正餐。
4.2.2不在以上供餐时段且飞行时间超过4小时的航班,由外站各配餐公司配备机组正餐。
4.2.3因航班临时调整、延误或遇有执行特殊、紧急任务航班的机组,由飞行部膳食部负责临时联系外站各配餐公司配备机组正餐。
4.2.4部分在外站配餐的航班,若机组有需求,可在无旅客配餐点的站点
配餐,如昆明宜宾-北京-宜宾昆明航班、昆明-科伦坡-马累(机组在宜宾、
马累配餐)等。
5、工作程序
5.1飞行部每周根据市场部发布的航班运力计划草拟机组餐配备计划报服管部审核。
5.2经服管部审核同意的本站配餐计划由飞行部按照配餐计划配备机组餐;外站配餐计划由服管部随同旅客餐配餐计划下发飞行部、客舱部等相关部门以及需要提供配餐服务的各配餐公司执行。
5.3外站各配餐公司根据服管部下发的配餐计划标准,负责机组餐食配送。
5.4机组餐由执行航班的乘务组负责验收,每次验收时应核对餐食的餐别、质量、数量,验收合格方可签收,发现问题应及时要求飞行部配餐部门或外站配餐公司进行现场处理,并将问题及时反馈飞行部或服管部。
5.5服管部机供品餐食管理室对本站机组餐每月不少于二次抽查;对外站配餐公司配备的机组餐每月不少于一次抽查,两年内覆盖所有外站配餐公司。
6、机组餐费用审核
6.1本站机组餐费用由财务部根据配餐计划和标准,核定配餐数量和飞行部可报销的原材料成本总额。报销凭证及手续执行公司有关规定。
6.2外站机组餐费用由服管部审核结算单据,财务部按流程付款。
7、其他
7.1本规定自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7.2本规定由服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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